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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菜被厨师锅中吐口水,如此“使坏”不可轻纵

史洪举 澎湃新闻评论 2021-01-29


评论君说

     现在的处罚虽然不可谓不轻,但对于郑先生一家来说,只怕还难说抚慰。



作者 |史洪举


“别跟厨师争吵”,很多人都听说过这个在餐厅吃饭的潜规则,就是怕得罪了厨师,暗中使坏给菜“加料”。没想到,还是防不胜防。 


5月10日,西安的郑先生一家在饭店吃饭时,感觉口味偏重,提出重做一份。随后,郑先生称在新上的菜里吃出了烟头,要求查看后厨监控。结果发现了更“重口味”的一幕:厨师不仅不戴口罩炒菜,还故意朝着炒菜锅吐口水。


目前,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立即停业整改,并拟处以10万元罚款并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隔着屏幕,网友都能感受到恶心,可想而知郑先生一家在看到监控后,心理和精神上会受到多大冲击。在疫情还未完全消失的当下,要是厨师患有传染性疾病,更让受害人害怕,让公众担忧。对这种突破道德底线和职业伦理的恶行,理该严惩。


餐饮业是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又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特殊行业。经营者和从业者有无责任心,决定着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维护。尤其是,后厨属于相对隐蔽的操作场所,厨师在后厨的行为,消费者难以知晓。从这方面来说,厨师工作属于“良心活”,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有较高要求。故意向炒菜锅中吐口水,不仅缺少良知和道德,更说明当事人对消费者存在报复、敌视之心。 


此类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可处最高15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并可对行为人处最高拘留15日。 


现在的处罚虽然不可谓不轻,但对于郑先生一家受到的精神和心理伤害来说,只怕还难说抚慰。以同样让人恶心的就餐时吃到苍蝇、蟑螂为例,消费者遭遇的心理过山车,恐怕比丢失1000元钱还重。此外,假使将口水吐到他人脸上,行为人很可能因侮辱他人被拘留、罚款。那么,该拿什么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这涉及到“往食品中吐口水”行为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因为消费者所受损失主要是精神层面的无形损失,比较模糊和主观,难以量化。即到底该如何赔偿,该赔偿多少,均没有明确的参照和计算标准,甚至会陷入自说自话的争论中。加之根据现行法律,如果消费者身体未受到严重伤害的话,不能就精神损失索赔。 


这一现状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感到公平,也不能有效震慑作恶者。有必要完善相关规定,让作恶者承担更重责任。如对行为人拘留罚款,并列入从业黑名单。同时,借鉴“假一赔十”规定,赋予消费者主张商品或服务价格10倍赔偿的权利。 


只有让胆敢作恶使坏者付出代价,只有消费者遭受的心理伤害得到赔偿,我们每个人到餐厅吃饭时,才能更放心。














































































































    ※ 编辑|甘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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